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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媒:浙江队就李镇全的辱骂行为正式向中足联提交纪律处罚申请

作者: 乌龙之队 发布时间:今日12:30 阅读次数:7

据浙江媒体潮新闻消息,浙江队就重庆铜梁龙球员李镇全的辱骂行为提出追责申请。

昨晚中足联发布公告,针对中超联赛第4轮浙江队主场迎战重庆铜梁龙一役中出现的赛场违纪行为,作出两则严肃纪律处罚决定。浙江外援米特里策在无球状态下恶意拉拽对手李镇全头发,且在离场途中脚踢场边冰桶及带有联赛广告的侧墙,被处以停赛4场、罚款人民币4万元的处罚;重庆铜梁龙官员杜宇则因在比赛中辱骂裁判被红牌罚离,遭停赛6场、罚款人民币6万元。

事件发生后,米特里策于比赛当晚便深刻反思自身行为,第一时间向球队教练组及全体队友诚恳致歉。随后,他又通过个人社交媒体发布公开道歉声明。

面对球员的赛场违纪行为,浙江职业足球俱乐部秉持“不包庇、不纵容”的严肃态度,坚守职业俱乐部的管理底线。在中足联处罚决定公布后,浙江FC第一时间同步发布内部处罚通告,对米特里策处以6万欧元(约合47.8万元人民币)罚款,并在全队及俱乐部全系统内通报批评,以严明纪律强化球员管理。

与此同时,俱乐部经严谨核查后,已正式向中足联提交纪律处罚申请,希望就重庆铜梁龙球员李镇全在比赛中辱骂对手的违规行为进行追责,并附上完整视频证据。

依据《中国足球职业联赛联合会纪律与道德准则》明确规定,球员实施非体育道德行为,包括使用攻击性、侮辱性或辱骂性语言、手势或动作的,应给予至少停赛或禁止进入替补席或体育场2场,并处以至少2万元罚款。

俱乐部相关负责人明确表示,自家球员违反赛场规定,俱乐部必将从严教育、强化管理;但同时,对手在事件中同样触犯联赛纪律准则,理应受到同等尺度的纪律处罚,这是维护联赛公平公正、捍卫纪律准则严肃性的必然要求。

足球场上搅乱对手的心态可以被视为比赛战术之一,但必须在合理的范围内,言语侮辱、恶意挑衅已经明显属于非体育行为,理性受到惩处。

若用“只是喷喷垃圾话”轻轻揭过,对这类明确违规行为视而不见、从轻处理,联赛纪律准则的权威性与公信力将荡然无存。倘若联赛默许无球防守时的恶意骚扰、球员间的侮辱谩骂,将此类行径视为正常防守手段、赢球策略,甚至得到教练、球员、球迷的嘉许,必将背离中国足球职业联赛的初心与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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